2019年劳动法新规:员工在4种情况下主动辞职,单位也须赔偿。
1、单位用欺骗或者威胁的方式让劳动者签合同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用人合同的时候,必须遵循的是公平公正、自由自主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或者其他问题来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立即提出辞职,并且要求公司赔偿的。
2、单位以不正当的理由压榨员工劳动力
劳动者进入公司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实际上是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3、用人单位拒绝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劳动者在入职公司之后,公司明确表明不给劳动者购买五险或者一直拖延购买期限,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的,如果公司明确拒绝,那么员工主动辞职也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定的补偿金的。
4、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
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者不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等等,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辞职,而且可以合法要求用人单位将拖延或者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补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