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结婚、生育、就业、升学等方面法律均没有特殊限制。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2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乙肝不属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不能被剥夺抚养子女的权利。 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办理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