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到工商机关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完申请书之后就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然后再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接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接着就是递交申请材料,材料一定要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最后是领取执照就是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再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