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个法律问题:关于借贷纠纷,别人问我借钱,但是没有写欠条,目前他也承认欠我钱,但是就是不还我,找他还钱就是一次次的编谎话来骗我,让他补写欠条他也不肯,您认为这种情形,我可以利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在民事诉讼起诉他欠钱,还是去公安机关报案,据266条告他诈骗?
目前我所掌握的证据是:
他承认欠钱,但是每当让他还钱的时候或者写欠条的时候他就开始利用各种手段途径欺骗我。
我有当时的银行转帐记录,和当时他向我借钱时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后来我每次让他还钱的短信记录,短信中涉及了他承认欠我钱,欠款的金额,以及每次让他还钱和写欠条时他欺骗我的内容
您认为我拿回这些钱的几率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