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小企业,2002年的时候买了一套2000多平方米的厂房,没过几个月就刚好凑到我们厂房那片地区拆迁重造工业园,我们就按照当时拆迁人员的安排到他们指定的拆迁地址,但是没过几个月,负责我们拆迁的领导找到我们,让我们把地让出来给一个厂房规模大的企业,因为刚开始安排我们的地方刚好在那个大企业的一角,当时我们也想旁边也没关系,毕竟他们是领导,以后好说话点,就按照他们的要求重新在他们安排的地址在重新打地基,但是现在我们的房产证,土地证都不能做,因为他们现在给我们安置的地址还没有进行农转非。情况是我们已经4,5过去了,证一点都没办,我们企业贷款都办不了,很难生存啊。(我们购买旧厂房的时候土地证,房产证齐全,当时他们也说土地证,房产证他们做好的。)(现在给我们安置厂房面积比以前大一倍左右,但是我们旁边的好几个厂也是拆迁,他们现在的厂房面积比以前大的不只一倍,我们现在的厂房有一半左右是已经农转非了,就是证也没做出来)我可以告他们吗?要收集什么证据之类的,告他们什么,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怎么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