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一家机砖厂当机修,在作业过程中被火严重烧伤,现在住在医院。但是厂方在医疗费方面总是使用搪塞的方式企图推脱治疗费用。刚住进医院时才交了几千块钱,在住进医院后几天曾因为厂方停止费给医疗费而中途停药,后在我们追问下才又一次交了3000,现在3000又花光了,再去找他们,他们推脱说手里没钱,要我们自己先垫医药用。
1.因为我爸爸在砖厂上班刚好是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所以他们认为可不承担全部责任,需要我们自己也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请问他们的说法合法吗?
2.我找过当地的劳动部门,他们说如果厂方不给药费就只能告了,我想问在知道这种情况属实时劳动部门是否有权先停止他们进行生产。
3.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应该向厂方要求全额赔付医疗费用,误工,精神损失等费用?
-
【1】公司要求你们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部门是无权先停止他们进行生产的。
【3】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全部的医疗费,工资、护理费、精神损失需等是否构成伤残才能主张。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厂方的推辞是没有道理的,你爸爸的行为属于工伤,如果厂方没有积极进行赔偿,的确你们可能要通过仲裁或诉讼来处理。
-
一、进行工伤认定;
二、进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
三、依据福建省的相应的赔偿标准和规定要求公司方赔偿。
可以联系
-
您好!
【1】你们不要支付,先和公司协商,不成;
【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
【3】若是,再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认定;
【4】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进行索赔;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