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的时候我一个朋友说能办大额信用卡,我就把身份证和户口给他让他帮我办一张,过了几天他说办不了了,这事就算了,后来我就自己想去银行办一张。结果被退回来了,说我已经有信用卡了,一说电话和信息就是我那个朋友的。我就找到他,他说他不知道,可能是他找的那个人办了,然后没告诉他。我就找到那个人,想把卡要回来。那人说他办了两张,一共9000快钱的额度。过了几天他把卡给了我,虽然卡里没欠钱(是给我卡的前一天还的)但是已经被银行拉入黑名单了。卡用不了了,我就想向他要9000快钱压我这,什么时候卡能用了把卡还我我在把钱给他。结果他给了我4000,还给我打了5000快钱的欠条。现在他也不想给我那5000块钱了。而且我现在想贷款都贷不了了。听说黑名单得7年才能清除。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告他能要求他赔偿吗?或者是不上法院向他要赔偿算不算敲诈勒索啊。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