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不到一个月,他就犯病了,住了二个多月医院。事后我们才知道他已经病了七八年了,一直靠药维持。但我现在想离婚,请问我该怎么样,他病的时间太长,刚出院就又去了,不知道还要住多长时间,我不想耽误。
当初结婚的时候,他们给了我们二万四的彩礼,外加三金,请问我还需要返还吗,我是否能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另外在彩礼的方面,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介绍人还有父母签了结婚给多少彩礼,拍过婚纱照给三金,等一系列的条款,大家都签有字,这也是我事后才知道的,母亲说他们当时是无意的,因为最近这里有诈婚骗婚的现象发生,没有认为有什么大不了,又知道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签了没有什么关系,请问如果我要上诉,这又有什么影响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