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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工作,到现在也有2年多了,最近刚换了新公司,报到第一天和我说要先见习,再试用,表现好才转正。我能理解到新公司需要有试用期,但为什么现在又要有个见习期。 疑问:①国家法律有规定25周岁以下进入新公司都必须先见习吗? ②在读夜大的还算在校学生?新公司要先实习期,是否违法? ③工作经历N年,夜大毕业前几个月,正好换新工作,公司认为是应届大学毕业生, 先要进行见习期是否合法?

民事相关
2009-05-10 22:3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此可见,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只要约定了试用期,最长期限就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而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
  • 不合法,只有试用期。
  • 实习期的学生不需要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只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