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和我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其中有2个人和对方桌的人因事打了起来,还拿 *** 捅那人7,8 *** . 到今天那人还在抢救.
当时 我没有动手,我不在场. 我去开车去了, 我朋友把人家捅了后也受伤了,是我送他们去的医院. 把朋友送到医院后我就走了. 我想知道, 我有触犯什么法律吗?
我听别人说 我开的那车是作案工具, 有这个说法吗?
公安局现在也在找我, 说是让我协助调查.
但别人说 如果我去了 就和会先拘留15日.
这个说法对吗?
-
如你所说,你应该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找你核实情况是正常的取证活动。如果你还不放心,与我联系,我有十余年的公安工作经验,能给你帮助的
-
没有动手也不在现场则你没有关系,如果警察找你协助调查你去如是说就是了。不过你的朋友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
你没有责任,你现在应该积极配合警方,车不是作案工具,属于救人的工具,
-
你应该不负刑事责任,但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
你应该不负刑事责任,开的那车不是作案工具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