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行办了张信用卡,用了几次以后还好,09年04月给我寄来对帐单说我在襄樊有530元消费,我人一直在随州,跟本就没有去过那边,而且也没有消费过这笔消费,我打电话找到信用卡中心,他说帮我查,现在已经一个月了,我问还没有结果,而且他把我的530元算了利息!现在要还550了!我不知道建行这样做我可以跟他打关司吗?他这样做合法吗?谁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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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说,你的信用卡有可能被盗用了,你要到建行去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可按信用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如你不服又有证据证明你的无辜,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希望你能采纳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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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