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地址、股东、经营范围、名称的变更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应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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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本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外,区别不同情 况,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 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新住所的使用证明。(2)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 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一人有限责任 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 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 免文件等。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 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6、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 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 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 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变更股东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股 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 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未 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 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 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 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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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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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登记表并咨询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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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去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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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本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外,区别不同情 况,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 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新住所的使用证明。(2)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 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一人有限责任 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 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 免文件等。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 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6、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 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 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 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变更股东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股 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 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未 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 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 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 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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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的工商局领取资料,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办理即可,也可找律师代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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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类型股东等发生变化以及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存续时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只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即可。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也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程 序
1、申请时间
公司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工商部门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工商部门受理的,由原公司工商部门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工商部门。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工商部门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2、提交的文件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③公司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④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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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工商局会给你一份材料表, 按上面的准备就行。
本人经办过多次变更,若有需要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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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本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外,区别不同情 况,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 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新住所的使用证明。(2)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 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一人有限责任 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 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 免文件等。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 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6、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 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 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章程。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 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变更股东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股 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 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 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未 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 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 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 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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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