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朋友合伙倒卖房子,她给我20万,但却过了几天把告到新华刑警队说我诈骗,刑警队抓了我关了2天,最后办了监视居住,2007年4月份,我与我女朋友结了婚,到2007年10月18日刑警队又让我交了10000元,说是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我把钱交到了新华刑警队,但他们也不给我开收据,什么也没开,中间新华刑警队传我问过几次,到2008年11月6日,我接到检查院打来的电话,说让我抽时间到法院去一下,检察院把我公诉了,我现在是否还能要回我的保证金10000元,还有,现在必须要请律师为我辩护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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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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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处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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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