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们合同签了3年时间,第一年是2007年9月---2008年8月底。第2次是2008年9月---2010年10月底。一次性付款的。但他们前两天通知我说他已经把房子买掉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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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是继续租此房直到租期届满(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必须履行前房主与你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是主张卖房行为无效,以同样的条件购买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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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房屋租赁人,可以房主没有通知你为由主张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你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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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但房主卖房子,应当通知你,你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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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