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经同学介绍9月10号去公司上班 当时老板只要了我们毕业证 身份证复印件 当时直接就上班了,没有直接签署任何合同! 10月31号辞职了,是不是只要辞职就可以走?辞职的时没有当面说 是给老板打了电话,这样算不算辞职?老板说电话说的不算,11月1号没有上班要扣我们工资,并且因为我们不干了延误他的工期 还要再进一步再扣我们工资!我们10月份的工资还能完整的拿到么?如果我们没有问题 以什么方法能安全的拿到我们的工资!对了 我们中秋3天 国庆3天都有工作 是不是要算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