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的是我购置了一套房产,但是父母出的钱和首付款,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总价是65万,首付款是40万,贷款25万。贷款期为10年,假设我最近三年结婚,婚后我用个人工资进行偿还贷款,假如离婚了,请问前妻能够享受到房子的一部分财产吗?还有就是如果享受到房子的一部分,怎样才能进行预防,使得房产完全归于我个人资产呢?谢谢!还有就是婚前购置的房产是不是婚后还是个人财产,离婚了前妻也不能够享受房产,现在婚姻法保护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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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结婚前你买的房屋,就属于你的婚前财产;2、如果你结婚,房屋产权仍然属于你,只不过你用个人工资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为预防以后纠纷,建议婚前签订协议,明确房屋全部属于你婚前所有;婚后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用货币形式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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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离婚,你妻子可以享有一部分财产的,就是你们婚后你用个人工资偿还贷款那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证明该房产属于你个人的.婚姻法当然保护婚前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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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婚前约定,夫妻各自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现在法律保护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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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一份,即婚后还贷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对夫妻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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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