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多月前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在她的老家四川协议离婚,一周多的女儿归我抚养,我和女儿来到了徐水的妹妹家,结果孩子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前妻在事发的前一天与我联系,说她来保定了想见孩子,我们约好在4月24日中午见面,中午时在美好生活超市见了面,她说要找饭店陪孩子吃饭,我们在饭后她说去超市给孩子买东西,结果在出来时她说她要抱抱孩子让我去存包处取东西,结果在我取完东西时,她和孩子都不见了,打她手机早已关机,打开她留下的手提包结果发现她的身份证不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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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起诉解决,这种情况,报警警不会介入的.
我是保定律师,具体情况,可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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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回孩子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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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 k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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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