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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在某企业工作,当初月工资500元,单位每月扣掉养老保险36元,至今已四年多,近期单位劳资部门告知,虽然扣钱但一直未向劳动部门缴纳,现在说把扣的钱退回来,而且至今未签定劳动合同。请问:1、可否要求单位把四年来的养老保险补交上。2、现在能否要求签定合同,向单位要求,单位不签。3、能不能符合劳动法中不签劳务合同,双倍工资补偿。现在,我该怎么办,或者收集哪方面的证据,向哪个部门申诉。

刑事案件
2009-04-24 13:48: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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