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总公司工作期间一直没签合同,现在公司决定成立分公司,而这些员工会被安排在分公司工作,请问分公司能以分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吗?而总公司一直没与员工签合同却在成立分公司后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的话,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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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合同,但员工的工龄要连续计算。作为员工要注意收集、保存在总公司工作的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在总公司工作的年限。总公司没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可要求总公司给予每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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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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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以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来避免连续二年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也是不合法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明确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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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总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样的要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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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与劳动签订合同,但劳动合同最终承受主体还是总公司,因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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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