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11月在花都区花东镇花东商会任秘书一职,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并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4月份商会将我辞退.
-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由于用人单位未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
同意楼上律师的回答。
-
1,可以得到自试用期届满后,约定的工资待遇的双倍。
-
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1、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的双倍工资。
-
那就去申请仲裁吧。要求: 1、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没有签定合同的就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计算到现在要求支付的双倍工资。
-
可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可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申请仲裁吧,也可直接来电咨询我,满意请点击采纳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