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现在的单位已经上班6年多,最近的一份劳动合是2007年年底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已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在这之前公司未向本人发面续约通知书,也未发出中止劳动的通知书.故本人在2009年继续上班.1月份时,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今年要降薪,并在2月中旬发出续约通知书.本人对续约通知书做出了书面回复,指出当时双方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提出要求公司以书面明确通知本人今年的薪酬标准,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人已于公司签订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今公司未对本人提出的要求做出正式回应,也未与本人订立今年的劳动合同. 由于浙江地区的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单休,本人想近期再次与公司就劳动合同进行一次沟通.拟提出双休要求(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时间已经有8小时).这一要求,本人推测公司不会答应.根据这样的情形,我可以主动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予一年一个月的赔偿吗?以及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吗? 盼律师回复,如本人需将公司诉至法院,降聘请你为代理人.谢谢

劳动纠纷
2009-04-21 10:40: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纠纷 18855
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民法典 1424
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收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员工有赔偿吗
民法典 1703
收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员工有赔偿吗
企业解散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通知
民法典 1055
企业解散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提前30天通知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6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95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04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4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