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9.18日晚17点下班回家途中经过峨眉山路时前面停着的一辆**车在倒车掉头时将我撞倒,造成尿道大量出血(我是顺行在自行车路上),司机降我送到**医院,**医院主任医师建议我们去**,我们做120去**医院,住院40天后出院,医生的出院诊断上写:好转出院,以后定期扩尿道治疗,1次/周。事故大队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对方全责。肇事司机不是车主本人而且无驾照。我们已经做过工伤的伤残鉴定和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为4级,司法医学鉴定为9级。住院费是我方自己负担的。车主家里说在秦皇岛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要是有工伤保险的话就不用赔了,我想问问是这样吗?(虽然认定为工伤,公司并没有全额发工资)9级伤残有抚养费吗?精神损失费大概有多少?工伤认定的4级伤残在交通道路赔偿上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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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级伤残是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4级是本人工资的75%。肇事司机不构成犯罪,达到重伤并且无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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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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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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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给予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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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你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向肇事者索赔,用老百姓的话讲,你可以得到两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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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伤情结果确定对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联系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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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