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一个商用房的租赁合同。但是出租方不是房产所有人,房产所有人是出租方的亲戚,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另外房租在区域内比实际水平高出很多,这样的合同能解除吗。但是房租是交了半年的,租金能退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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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出租方在和你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后不久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那么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出租方和你签订合同时,征得了产权人同意或其后经过产权人追认,那么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出租人的的行为应属无权代理,该代理行为无效。你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出租方的亲戚)对该合同进行追认,如果你不想让该合同生效,那么你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要求出租方退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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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根据《合同法》48条的规定,你可以催告房产所有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房产所有人不作追认,认可该合同的话,则该合同未成立生效,你可以要求收款人退回房租。在合同被追认前你也可以撤销该合同,要求退回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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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房产所有权人是否对其进行了委托授权,如有,合同有效。如无,合同属于效力待定,所有权人如拒绝承认,则合同无效。
2.除非租金显失公平,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反之,是不能的,也不能要求退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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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果对方是得到授权的,还是有效的合同,所以你首先还是可以发一个函给房产所有人,要他追认合同效力,如果不答复的,可以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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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合同有效没有问题,合同难以解除,解除合同需要法定或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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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