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今年82岁,3月17日下午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肋骨断了三根,头部受伤缝了13针,手受伤缝了11针,肩部被车子水箱里的水灼伤一大片,交警已对此事认定对方应负全责,现我公公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现无身体大碍,事故方现就赔偿问题愿出1万元,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1:我公公有没有后继治疗的费用 2:出院后有没有护理费用,现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每天75元,3:住院期间我公公的伙食是家人提供,事故方是不是应出伙食费,按现有标准应是多少,4:有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现我公公睡觉常会惊醒,5:有没有其它损失费
按我公公这种情况应赔多少,我是江西南昌的,请给我帮助,谢谢!
-
一,后续治疗费一般实际发生后法院才会支持、护理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证明
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肇事方承担,标准依据江西省的规定
三,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只有受害人达到伤残级别才有精神损害赔偿,建议做个伤残鉴定
四,其他损失,如财产损失等
-
1,可以有后续的治疗。
2,如果医院开具证明需要护理的,则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笔费用。
3,可以支持营养费,
4,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5,具体费用需要按照当地生活水平认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