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7岁,家住南京。父母离异。跟父亲过。父亲的房子在南京。因读书原因,来到上海。暂住奶奶家。户口也在奶奶家。今年10月份,因个人原因,不读书,欲退学。父亲仍然坚持我去读书,但是我不愿意再读了。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后来回家和父亲谈了一次,他和奶奶把我赶出了家门。不让我住在家里了。并且也不给予我经济上的帮助。学校的退学手续也不帮我办理。导致我现在工作也找不到(要劳动手册,健康证等)。母亲那里也不让我再去联系她。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也能够什么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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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是读书的年龄,应该好好读书,由于你还没有成年,你父母应当承担你的抚养费用.如果他们不承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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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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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未到18岁,你父母应该依法抚养你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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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