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我爷爷奶奶在我父母幼小时就早逝,我叔叔由我爸一人养大,在叔叔结婚时,我爸给我叔叔在村上申请了建房土地(二间,申请时间较早当时还不需要任何费用),然后将我叔的房子建好了一层,当时我叔不管一点事,都是由我爸一手操办,在结婚时将房子分给了我叔,当时还立一口头协议将村里的我叔的自由土地分我爸,当时土地没有分死,所以也没有写书面协议,只是口头协议,后来因为村里一些政策变化,自由土地不实行隔N年重新分配政策,现在土地要征用,我叔又要来拿回属于他的土地
这种情况下,我爸该怎么办?
1、我爸能重新要回房子重新分配吗?当时的房建土地费用O,现在房建土地费用二间要14万左右。
2、在自由土地方面,我爸要如何才能保证他的利益,当时的口头协议能作为依据吗?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决,我将不胜感激。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