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今年45岁的国有企业女职工,原所签合同为干部待遇,去年单位下文件说,原意内退的可以申请内退,只需将合同变更为工人待遇,在50岁时可退休.当时自己就写了一份申请同意变更合同,将干部改工人,在50岁时退休,并与单位签了一份内退协议,协议单位供养到我法定退休年龄为止.但没有更改合同.现在我因各种原因想返岗上班,并且不想将干部改成工人,我不在合同变更事项上签名行不行?另协议能否要求撤消?因我签协议时没更改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0年(不符合国家有关5年的规定),如要求劳动仲裁,有没有希望?

民事相关
2008-10-31 21:58: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