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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方有书面协议,2008年7月给予对方一批啤酒,对方将于全部款项2008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给我,共24000元。到了约定付款日期,对方迟迟不付款,通过朋友关系去讨债,对方只在09年3月付过3800元后,又开始失踪。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所以想咨询一下,此事该如何上诉处理。谢谢!

证券投资
2009-04-13 13:38: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