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家服装公司的配发货人员,2006年10月,我取出的一箱准备发往外地的货品在公司里被偷,事后报案后,通过查找发现门卫保安偷货,但其未承认偷了我的那箱准备发往外地的货品,所以,案件一直未结案。2008年公司老板让我负全部责任,由我按照市价的3.5折赔付。我认为在此事上,我应该对我的工作的不细致,付部分的失误责任,而不应该由我来赔付全部的货品,而且还是市价的3.5折。请给予我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4-03 11:45: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