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爷爷还没有去世,立了一个遗嘱,姑姑拿去公证了,我们想买下来那个房子,给姑姑钱了,(可是给完钱后,姑姑也不把那个公证的书给我们,还不愿意理我们)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再让爷爷立个遗嘱呀?先立的那个没有撤销,我们这个后立的能去去公证处公证不?生效不?姑姑拿去立的遗嘱我爷爷不能去撤销吗?

继承
2009-04-01 11:03: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从你爷爷那购买的,房屋是你的,遗嘱就无效了。如果你从你姑姑那购买的,因你爷爷还在世,遗嘱未生效,房屋还不是你姑姑的,买卖合同当然也就没有生效。建议你和你姑姑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待你爷爷去世后,合同证实生效。
  • 如果是你从你爷爷那购买的,房屋是你的,遗嘱就无效了。如果你从你姑姑那购买的,因你爷爷还在世,遗嘱未生效,房屋还不是你姑姑的,买卖合同当然也就没有生效。建议你和你姑姑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待你爷爷去世后,合同证实生效。
  •   你爷爷可以用后立的遗嘱撤销先前的那个遗嘱。
  • 你爷爷可以先撤销在先公证,然后重新做出公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