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所在地是徐州市泉山区 ,被告所在地是在徐州云龙区,由于被告授权王先生与原告钢管扣件租赁电器厂签订了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钢管扣件,此钢管扣件运至邳州市,由于被告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原告在自己的所在地泉山区法院起诉被告,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那么,问:是不是泉山区法院没有管辖权?被告是不是需要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现在传票已经传至被告所在地,而授权人王先生不愿意出庭调解,那么,被告授权另一个人区到庭调解,应该做到哪些才可以维护我方的利益?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