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2008年7月份在**专卖店买了一台**家悦电脑,保修期是三年,有发票。在2009年2月26日电脑出现故障,开机屏幕没有显示。当时打了北京联想客服中心的电话,他们说电脑有静电,要释放静电,照着他们的说法去做,没有用。再一次给北京联想客服打电话,他们说不行的话,就给我换部件。2009年2月28日,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粤分公司的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他大略检查了一下电脑,就给我换了主板。当时我就很纳闷,怎么就换了主板了呢?他也解释不清楚,说只要能用就行了。更重要的是,换的主板是旧的,问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粤分公司的维修人员,他们说不保证换新的,电脑只要能使用就行了。有这样的说法吗?这不是明显的欺骗的顾客吗?现在电脑又出现故障,电脑不能识别U盘,开机时屏幕有蓝色的条纹,再一次给北京联想客服中心联系,要求他们给换新主板,要不就退货,他们还是不同意。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能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3-25 01:05: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