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了外遇要与我离婚,我们生活了十年,有一个男孩8岁,我要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离婚后我不希望她与孩子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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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是争取子女抚养权或是不要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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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异议可以协议离婚;
2、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只能诉讼离婚由法院进行裁决;
3、孩子已经8岁且对方存在过错,你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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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离婚,无法协议的可以起诉法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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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成,就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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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协议离婚,不成,起诉至法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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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