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和我妻2003年结婚,婚后感情一直挺好,互相连吵架都没有过。2005年生下可爱的女儿,现在上幼儿园小班。我是03年九月结婚的,她的父母03年底就全搬到了我们家,一直到现在。我是一便娶了三个人!
我妻子有工作,我作生意。由于生意原因2006年以后经常出门,但是我经常回家。离的近一星期一趟,离的远一个月一趟(07年我在上海4个月,回了六趟家。)
08年9月她起诉离婚,说我不顾家,感情破裂,她要孩子,财产平分(住房一套136平米),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
事后我听说她在外面混了个男人,前几天被我捉啦。日子是没法过了,她还是以前的要求,孩子她带,财产平分。可是我不愿意。
我们的房产证写的她的名字,买房的时候办房贷,我没有单位,就以她的名义办的。(谁知道会有现在的情况)。但是首付款,利息全是我打的。
于律师,我现在想起诉离婚,什么也不想给她!孩子我和我的父母能带好,跟她我怕教育不好。
希望律师能给予我法律上的援助!帮我出出主意,这个官司到底该怎么打?
谢谢! 期盼您的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