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杨律师,你好: 我现在手里有一张2004年11月15日九龙坡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我是原告。事件内容是这样:我在2002年与被告重庆**海外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赴海外就业服务的合同书,并缴纳了5000元服务费,但被告未履行义务,未能送我出国就业,现法院判被告退还我5000元服务费。因为开庭当时被告是在国外的,是请的代理律师,当时法院说只要被告一回国就可以得到这个钱。现在已经过了4年多了,我还没得到这个钱,也一直没找到被告及其家人,也不知道被告是否回国了。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这张判决书还有效吗?这个钱我能拿回来吗? 谢谢解答!

合同纠纷
2009-06-13 14:55: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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