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有7个子女,我父亲是最小的,故2个老人和我们住在一起,也就是我们赡养的老人,
现在我们的房子要拆迁了,但还没确切通知。因为以前也什么都不懂,所以在造房子的时候是
连着我家和爷爷奶奶家一起重新造的房子,所以房产证上面的名字依旧是我爷爷的,没有改过
来,到如今就知道麻烦了。。。爷爷也去世了,奶奶健在,但是要拆迁了,也就是说也有可能
意味着其他的叔叔伯伯有权利争这个房子吗??
可以问一下,是不是只有奶奶在世,就有说话的权利,证明那房子是我们家的?
还是说,先要找公证,那这种事可以公证吗(不必所有子女都签字的情况下),或者找律师???
帮忙ING~~~急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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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公证或律师见证均需老人的所有子女都签字,至于房子也不是全属老人所有,其只享有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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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健的问题不是以你说的为准要看证据,这个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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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