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上个月28日公司工会组织外出考察活动,我名列其中,工会主席告知部门副经理此事,由副经理报知部门经理。当时部门经理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考察活动结束回到公司,部门经理以不知道此事为借口,将我外出考察的那天作为旷工处罚。而今天企业方面又以工作态度表现和违反考勤制度为由,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企业的员工手册,企业提出的这些理由,并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我在这个企业工作已近2年,一直以来都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险等福利。并且在进入企业初期,曾缴纳过200元现金(现已退还)。请问我能够要求企业赔偿吗?如果去劳动部门申述,我要准备什么材料?

合同纠纷
2009-03-08 14:32: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24533
钉钉工资条截图具有法律效力
工资表制作
钉钉工资条截图具有法律效力
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带薪年休假逾期不休算放弃合理吗?
带薪年假不休
带薪年休假逾期不休算放弃合理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64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40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6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