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从学校出来到深圳来找工作,在住处旁边的一家饭馆认识了了几个老乡,之后才知道他们是游手后闲之徒,其中一个因为赌欠下赌资,出与老乡好意帮他,在大家都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和另外一个老乡出钱帮了他,但是我是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他让我去办那种分期付款形式(买了台手机2000。然后他本人和我现在住一起的老乡一起去的当铺当押掉),帮他处理好事情。还有一个老乡被骗了1000(他现在和我住一起),之后他就一走了之了,打电话也不接,号码也接着换了。。。现在还有一个和他一起在一个院子里长大的老乡和我们在一起(他之前是和他一起的)。我现在已经开始帮他还分期贷款。。。。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以拿到他的身份证,有证人,手机当押的票据(和他一起长大的那个老乡签字的票据),请问我该怎样去处理这件事情?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