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村民,今年村上有10亩土地要承包,村上开了村民会议,通过讨论,发出一张通告,通知有意承包土地的村民在哪几天到队长处报名,并交纳100元保证金。我家第一个报名交了钱,最后被告知,虽然没有签正式合同,但只有我们一家报名。过了一个月,准备签合同了,突然有一个人找到村委会,说他也想承包。于是,村委会通知我们,现在要否决上次竞投结果,让我们和那家人从新竞投。甲方现在要求否决竞投结果,甲方能自行否决吗?强行否决,乙方能得到赔尝吗? 甲方否决理由为一人竞标为废标(招标投标法第28条),但当初在招标公告上并未标明,且村上以前竞标也从未达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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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拿出证明吗.甲方有权否决如果按合同法和招标法是允许的,但得看当时的招标公告,和结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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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权利要有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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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村委会给你书面通知,你就可以主张已经获得承包经营权。否则难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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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