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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捣乱,并且协议的不合理,当初自己心情不好。认为离婚了什么也不在乎了,糊涂的把协议签了,并且是对方读着,我写的。内容;“孩子归我,房子归孩子。男女一方住房交260元房租;18岁后孩子自己买卖;无债务纠纷,男女任何一方债务自己偿还。”可房子自己当初借钱买的,现在对方把孩子接走,现在孩子也不找我。她天天上我那乱,并且领着她的对象,要抚养费,房租。不让我在里面结婚。当初自己太糊涂了,想家庭散了,什么也不在乎了,现在想,是她下的圈。协议不合理,可是2006年签订的,能否撤销?

婚姻家庭
2009-03-01 10:19: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因为是自愿的,所以不能撤销了,而且撤销的时间是在签订后一年内,你也过了诉讼时效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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