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几年前和一个人合伙开了一个公司,我朋友是法人代表,当时签了协议,那个人出资三分之一,我朋友出资三分之二,然后分红是一人一半,问题是公司成立以后那个人就跑了,消失了,这几年都是我朋友在打理,公司赚的不错,最近那家伙有出现了,要求分公司的一半钱,请问有什么办法对付他吗?毕竟这几年他一分钱也没出过,也没管理过公司,这几年都是我朋友在不断的投资金,维持公司的运作,现在那个人去公安局报案,说是我朋友挪用资金,公安局在调查他,而且公安局里有那个人的亲戚,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会坐牢吗?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呢?谢谢
-
1、所谓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建议带上相关材料,详细向律师咨询。如果公安机关进行了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则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其被羁押的,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要看挪用资金的事实是否成立。案情比较特殊,可以约律师面谈。
-
说句实在的话,这个时候你的朋友最需要律师的全程帮助,他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证据,确实要慎重,好人不能吃亏又吃苦.
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
根据你所说的,我认为不会
-
要判你朋友挪用资金,要有证据证明才可。
-
既然是股东(工商登记为准),就有分红权(如果他据实出资的话),你朋友投资金的行为,如果个人出资,视为公司借款,如果以公司收益出资,是再投资行为,不是挪用资金的行为。建议具体向律师咨询
-
无论是你朋友还是所在公司都应该及早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节,根据你的描述,还无法判断。最好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
你朋友可追究那人未出资的责任; 同时是否构成挪用资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
对方是股东,可以要求分享利润.是否是挪用资金要看是否具体的事实.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