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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父亲膝下有我们兄弟两人,3年前哥哥意外走了,留下大嫂和侄女两人,2个月前大嫂再婚,原来他们结婚前父亲在村里请批了一块住宅基地,盖了一幢2层小楼,只有土地证,没有房权证,并且写着父亲的名字,现在大嫂想要房子,说是房子是给大哥结婚的,就应是大哥的遗产。因此双方在感情上都很受伤。请问申律师父亲名下的这所房子该如何分配?是按照大哥的遗产分,还是属于父亲的?如果当作大哥的遗产该怎样分配? 谢谢!

继承
2009-02-13 10:50: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若是你们已经分家且在婚后分家,该房屋明确分给你哥,这是对你哥及嫂的赠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若是没有分家只是让你个与嫂居住,他们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无法处置,该房屋仍是你父亲的房屋。
  • 该房登记为你父亲的名字,且在你哥哥婚前所建,因此,该房应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 房子应为家庭共有财产,其中只有部分属于你大哥的遗产,可由你父亲、大嫂和侄女按法定继承。
  • 房产应当归你父亲所有,
  • 如果楼房建造时你大哥出资或该楼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你大哥拥有的份额属于遗产,你大嫂有权要求继承。反之无权继承。
  • 房屋所有人以产权为准,目前没有产权,只有土地证,那么应当认定为你父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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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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