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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河北买的房子 合同以开始是2008一月签的交房时间是2008年12月31日后来销售部说合同要按照国家的标准合同走于是在2008年6月重新签了以份 这个交房的时间就延期了3个月也就是在2008年3月31日 到2008年11月的时候销售不又说是要延期交房 延期到2009年6月31 现在向要求按照合同赔偿是否可行 如果赔偿怎么写赔偿申请书 这个赔偿是属于行政赔偿还是别的

其它综合
2009-02-10 12: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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