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期,学校老师给我们补课(但据说教育局不允许),后被发现,三女两男(我只看到这五人)闯进我们所在的教室(在外面找的楼房)并进行拍照。一红衣女子未经一个同学A允许拿起他的一支笔,A生气的拒绝,红衣女子仍没还笔,A起身夺笔,争夺时,A被女子推倒在地,后才还笔。
我想请问三个问题:
1(任何人)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发在报纸上是否犯法?
2红衣女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A的权益,是否超出了她所拥有的的权力?
3是否可以公布他们的车牌号?
回答要求:针对每一个问题都要有相关的法律条例,语言易懂,叙述详细
附:
这是个真实的事。先前的确是我们有违反规定(无论这个规定是否有弊端),但这五人的行为让所有同学愤怒是事实,如果他们是执法人员,如果他们以这种方式 这种态度对待一个学生,那么我不得不怀疑他们的资格。
也许我的部分言辞有些偏激,也许我对法律认识很浅,但我诚恳地拜托大家能认真地答复我,谢谢你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