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宅基地拆迁和遗产问题。
我爷爷在世时生活在京郊农村,生有三子一女,80年代因小儿子结婚在老宅基地上翻盖房屋三间,老两口与小儿子夫妻出资各半。期间其他子女另分宅基地并建房单过,小儿子婚后与老人共同生活负担一切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用直至二位老人相继过时。
两位老人共立遗嘱:老宅基地上房屋都归小儿子所有(小儿子在院内建筑多间房屋),但因老人文化程度有限,遗嘱为代书遗嘱,并有两位老人亲笔签名,后老爷子到村委会开具遗嘱证明信,证明信与遗嘱内容大致相同并盖有村委会公章以示公证。待爷爷过世后老宅基地拆迁,小儿子取得拆迁款与奶奶(低保户)继续共同生活直至她过世。此间,奶奶看病大额医疗费用全由小儿子承担,现两位老人全都过世,其他子女欲与小儿子分配老院子的拆迁款。(两位老人都是低保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