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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西玉林市双田工艺品有限公司工作,到今天已经工作了三个多月,签了三年的合同,底薪是700,双休,加班工资另算。但是老板每个月发给我的工资都只是500到600,我找她谈过,第一次她说下个月帮我补上,到了下个月,还是500多的工资,我再找她,她说只能给我650的底薪,因为现在劳动法改了,要帮我买养老保险,所以不能给我700,而且以后加班也没有加班费了。因为工资太底,我辞职了,是6月5号辞的,但是她不同意,之后我在工作上出了一点错,她就扣了我740元,我一气之下就走了,因为我的工作现在没有人来做,在公司还算是个重要岗位,老板叫我回去,我没有回去,她就说如果我再不回去,她就要到派出所去告我偷公司的资料。我想问一下,我是现在应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
2008-06-19 17:15: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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