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结婚四年了.但是今年年初才登记.可是现在我发现他出轨了.之后我们吵架了.他再没回家过.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我们结婚前在他名下的我们住的房子和车库,还有一个门市房(购买的费用都是他们家出的),是否属于我们共同财产?离婚后我在法律上都会有怎样的补偿么?如果我提起诉讼,如果他属于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我想证明他是过错方,都需要什么样的材料?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中给我答复.我现在急需您的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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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的财产,在婚后仍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如果能证明其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在财产分割当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照顾无过错方,但一般不至于净身出户;三、欲证明其有过错,可以提供录音、录像、保证书、公安局证明等其他证明,如果没有将难以证明。由于即使证明其有过错,在本案中也不会起到太大作用,故没有必要花费很大精力来搜集这方面证据。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直接电话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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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你们同居期间有什么共同财产
其次,对方有过错也是分这一部分财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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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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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居住没有结婚的财产是共同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谁享有,给对方适当的补偿,有第三者的证据。李中华,1326988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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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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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可给无过错方一定赔偿,房子属于属于对方婚前财产,不存在净身出户问题,净身出户的应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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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