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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对方都是购买供销社的门店,对方跟供销社合同书写\\\\\\\"现有新建门店二层,顶层雨蓬可建80公分滴水.乙方在使用本店过程中,店后面建雨蓬滴水,必须遵照上面议定数建筑,如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000年6月订立. 乙方即是现在的对方. 我跟供销社合同写\\\\\\\'北方到对方离墙30公分,2001年12月订立.其实我被供销社骗了,对方的80公分雨蓬.我离对方墙30公分.那50公分双方都买了.但对方不按合同建筑.建成阳台<即雨蓬1.3米>, 我于2004年改建<当时对方的已经建好了>,我的墙离对方墙相隔1.1米,现在要加建<墙在对方阳台底下>建不起来.且对方顶层的雨水全部流入我屋.两人的屋后墙相对,中间有条水沟. 屋后雨蓬即是阳台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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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15:15: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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