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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离婚一年多后跟我办理结婚登记的,他跟前妻是协议离婚,但他自始至终都跟单位和邻里朋友隐瞒了离婚的事实,只有他父母和妹妹知道。因他家在外地,前妻和女儿也都住在老家,他每月要回去一两次,而且仍然住在前妻那里,跟没离婚时的状态是一样的,所以在周围人眼里他们仍是夫妻关系。我跟他结婚也就没有人知道,包括他家人。他也并没有要解决事情的意思,想要维持两个家的状态。 我很困惑,不知道自己的婚姻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听说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新规定,我想请教律师:他跟前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我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他是重婚吗?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律师帮助我,万分感谢!

婚姻家庭
2004-10-10 20:52: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与丈夫进行了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手续,是合法婚姻,应受法律保护。你丈夫的行为在我看来,或许是人之长情,毕竟有个亲生女儿在老家,每月探望一两次也是正常的,至于你说的“他仍然住在前妻那里,跟没离婚时的状态是一样的”,可能只是你的一种个人猜测罢了。但如果你的丈夫对你确实存在不忠实的情况,在与你生活期间仍与其他女性同居生活,你可以起诉离婚。
  • 如果他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可以构成重婚罪
    如果不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你离婚时可以得到赔偿
  • 如果在周围人眼里他们是夫妻,那么就构成重婚罪了。关键是要举证这一点。
  • 你丈夫真是个人才!他每月去一两次,可以以看望女儿的名义,你很难找到他和前妻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因此,无法告他们重婚罪。建议你要么离婚要么忍下去,好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 不能单纯的将所有的这种情况都看成重婚,你丈夫的情况更象是不愿意被外人知道离婚的事实,与事实婚姻还是有区别的。
  • 法律是讲证据的
  • 如你确信真有其事,关于举证重婚,你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当然你应该跟你丈夫沟通一下,不要贸然下定论,毕竟他回老家看女儿是情理之中的事,而且也是他的合法权利。
  • 关键得有证据搞清楚你丈夫是回家看女儿还是回家和原妻同居的。如同居可以起诉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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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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