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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及弟弟原来住在北京市崇文区某胡同的一个私人小院儿里.1980年身在外地工作的父亲单位分给了我们一套位于朝阳区劲松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随搬家母亲把她和弟弟的户口也一同迁往朝阳区新房所在地. 为了考学和找工作方便等原因,母亲只把我的户口留在了同一个胡同居住的姨姥姥家. 姨姥姥家是私房,原有一个舅四个姨和姨姥爷的户口在那里.为了好分房,他们把自己的户口一一迁往别处.那些年只有我和姨姥姥的户口在那里,全家人对我的户口在那里均没有异意. 1990年,当地户口冻结,准备拆迁. 1997年,舅和四个姨也没有和我商量,就与拆迁办达成协议,为了多要一套房子,选择了偏远的大兴县旧宫地区的两套两居室[属公房].房产证上一套是姨姥姥的名字,另一套是我的名字.我和姨姥姥的户口订在一起,她是户主. 领房手续是我的签字,可拿到钥匙后舅舅却没让我搬进去,给他们8万元才行.因为当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我也就从未去住过.那时姨姥爷去逝,姨姥姥年岁也很大了,因此我也没敢诉之于法律. 这事儿就这么放下了.只是由于此[名义上我是有房子的],我的单位也没另外分给我房子.十年来,原是分给我的位于旧宫的那处房,物业费都是我交的. 2007年,姨姥姥也去世了.我想:十年来,我的房子我交着物业费,却让舅舅和几个姨轮留住着,也算是为姨姥姥一家尽了一份儿孝心了吧?我也该收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了吧?我现在也没有别的住房,一直在外租房住. 可我的舅舅和姨们反而把向我索要的钱提升到了30万.现在,已经过世的姨姥姥的户口他们也不去消,两套房子都租出去一起分钱,物业费却接着让我来承担. 恳请律师帮我看一看,我该怎样收回我的房子?有几成胜算?怎样去走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呢? <房产证>并不在我的手里,我该怎么办呢? 再一次感谢您的帮助,谢谢您!

建筑工程
2008-06-13 16:02: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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